一、基础信息
个人简介:孙美兰,女,汉族,1970年1月生,江西吉水人,博士研究生学历,副教授,兼职律师。主要从事:民商法教学研究工作。主持过中国法学会课题1个,出版《情事变动与契约理论》专著1部,发表论文10余篇。
(一)个人基础信息
职务:副教授
博硕导:硕士生导师
电子邮箱:mlsun@shmtu.edu.cn
联系电话:021-38282514
(二)教育经历
于200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,取得博士学位
于1997年中南政澳门十大娱乐网站平台(中南财经政法大学),取得硕士学位
于1993年江西广播电视大学(在职攻读),取得大专文凭
于1988年江西婺源茶校,取得中专文凭
(三)工作经历
曾就职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,教师;
曾就职于北京联合法学应用文理学院,教师;
曾就职于上海市静安区法院,调研员;
(四)国际交流与合作经历
曾于2008年至2010年间前往美国佛罗里达大学,任访问学者
(五)社会兼职
上海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
二、科学研究
(一)研究领域
研究领域:民商法、合同法、债法
(二)科研项目
情事变动与契约理论,中国法学会项目(会研字[2003] 3号),2003-2005,主持。
(二)代表性论文成果
1.期刊类
[1] 孙美兰.英美法契约受挫制度的历史演进,J.法学, 2003(1),120-125;
[2] 孙美兰.英美法契约受挫制度研究,民商法论丛 30, 268—276;
[3] 孙美兰.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》79条之研究”,J.法学,2004(12);
[4] 孙美兰.我国金融税制中的问题与法律对策,J.法学杂志2005(3);
[5] 孙美兰.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76条机动车损害赔偿规定之评析,民商法论丛2006(35);
[6] 孙美兰.物权法遗失物制度:道德秩序的强制支撑,J.求索2007(11),(92-95);
[7] 孙美兰.论物权法第106条不动产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认定,民商法论丛第2008(40)。
(三)代表性著作成果
孙美兰. 情事变动与契约理论[M], 北京,法律出版社,2004年,1-315.
三、教学信息
(一)授课信息
主讲本科生课程:合同法、侵权法、婚姻家庭法
主讲研究生课程:法律英语